广东冠豪堵头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内容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所需堵头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GH2024-1009
二、项目名称:广东冠豪堵头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2025年度项目预算总金额:¥5,686,696.00元(湛江基地:¥1,806,900.00元;珠海基地:¥3,879,796.00元)
2、最高投标折扣率:100%,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合同签订单价=物料最高限制单价*投标折扣率),中标后作为签订合同的结算依据。
注意事项:
(1)标书中供货量为近一年供货量的估算,具体结算以签订合同后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2)投标人依据投标折扣率测算单项报价(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单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项报价计算公式:最高限价乘以投标折扣率)。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二年,按采购订单通知。(按招标人通知的品项、数量、时间及时送货,在24小时内送达;每天的交货数量不得低于采购方当日的生产需求数量)
4、合同期:二年
5、中标方将分别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6、交货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08号)、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石化区)。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 (如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 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有需要,可随时向招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信用信息: 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建议投标人需下载信用报告作为附件加盖公章。(以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仍需提供此项材料。)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两项同类(堵头)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至少包括供货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署等关键页);
8、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产品(堵头)甲醇(μg/g)≤10的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可证书);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请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注: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代供(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以下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2、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人邮箱。
3、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整,报名时请附转账凭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招标人根据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向登记表中登记邮箱回复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如交纳了标书工本费的将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至指定邮箱)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8:00至1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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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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