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SBLN-SD-1标段工程(二分部)新增混凝土招标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工程名称: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SBLN-SD-1标段
1.2线路概况:新建沈阳至白河铁路位于东北地区辽宁省和吉林省南部,是“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路的区域性连接线。辽宁段自沈阳北站引出,经辽宁省沈阳市、抚顺市连接至吉林省。我分部承建辽宁段东韩家站(DK101+100)至省界(DK180+200),共2站3区间,约79.1正线公里。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信息、灾害监测及配套“四电”房屋工程。本次竞争性谈判内容为房建专业用“新增混凝土”部分。
1.3谈判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3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4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5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6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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