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开封分行开封市中医院智慧医院二期项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封分行开封市中医院智慧医院二期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封分行开封市中医院智慧医院二期项目
2.2、(登录后查看)
2.3、招标内容:智慧医院银医项目二期建设,包括全功能自助服务终端、壁挂式自助服务终端、MISPOS支付系统。
2.4、预算含税金额:121.8万元。
2.5、交货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2.6、交货期:合同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硬件到货,2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交付上线,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
2.7、质保期:不少于3年;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规定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且满足招标人的各项质量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通用条款:
(1)组织机构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2专用条款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一项类似智慧医院项目合同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100万。
(2)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投标产品须为投标人制造)﹔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8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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