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岛天际酒店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岛天际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受招标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连岛天际酒店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标段名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连岛天际酒店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
2.2标段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4建设规模:连岛天际酒店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景区内,共三个分店,总改造面积约5520㎡,其中大沙湾店总改造面积约2400㎡,改造后约32间客房,配套餐厅、大堂吧、会议室等;钟楼店总改造面积约1820㎡,改造后约16间客房,配套餐厅、酒吧等;苏马湾店总改造面积约1300㎡,共7栋别墅,改造后约24间客房。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后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2.6招标范围:
(1)概念方案设计:配合业主营运计划提供专业意见,出具平面布置和效果意向以供选择。
(2)方案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完成详细性规划设计及总体方案设计、专项设计等、专题评审会议、含投资估算编制等,达到施工图深化单位深化的条件要求,负责配合完成设计阶段相关专业机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咨询及审查工作(如规划报批、人防报建等前期建设);
(3)配合后续服务:技术服务与指导,编制后期设计招标设计任务书,与后期设计单位相关对接工作,积极配合后期设计工作顺利完成。
特别提醒:招标范围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7最高限价:80万元。
2.8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消防设计专项审查及招标人和审查机构的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06月-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退休须提供退休证明同时提供受聘单位在聘用期内的聘用合同,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须知3.3情形之一。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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