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杭德项目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及货架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杭德项目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及货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7.53897万元,招标人为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人现就用于杭德项目的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及货架进行采购,中标人须负责标的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仓储、安装、调试、预验收、试运行、验收、质保、现场培训等保证项目正常履行完毕的一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杭德项目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及货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杭德项目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及货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独立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保证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相应承诺,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厂家的代理授权,代理授权应在有效期内并能覆盖所投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为制造商或取得授权即可)
(4)本项目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投标人信用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在资格审查阶段、评标阶段,投标人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视为初步审查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的阶段,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提供相应承诺,并加盖公章)
(6)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并确保联合体各方均满足资格要求;(提供有相应描述的联合体协议并加盖各方公章,资格要求(2)、(5)、(7)以联合体的名义承诺即可,(1)、(4)则须提供每位联合体成员的)
(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处于限制期,停止供货的;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04 09:00到2024-12-11 16:00.
获取方式: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支付标书费:8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5 14:00.
六、开标时间:2024-12-2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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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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