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庞矿矸石热电厂煤炭、粉煤灰及脱硫副产物搬倒服务项目招标
1.采购条件
东庞矿矸石热电厂煤炭、粉煤灰及脱硫副产物搬倒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矸石热电厂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矸石热电厂采暖期担负着向矿区工业广场、工人村和内丘县城区居民供暖任务,目前铲车司机严重不足,铲车也不够,不能满足电厂正常生产和供暖需求,现将电厂煤场内煤炭搬运铲车上煤、放灰装灰和脱硫副产物装车等铲车相关工作外委三方完成,以确保今年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
2.2采购范围:东庞矿矸石热电厂煤炭、粉煤灰及脱硫副产物搬倒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3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大孟村镇东庞矿;
2.4服务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采暖期结束(预计为2025年3月中下旬);
2.5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要;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最少配备两位铲车司机且均须具备装载机操作证。
(3)供应商铲车配备不少于2台50型铲车,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附属设施、牌照信息必须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5日09:00时至2024年12月0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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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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