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葛溪乡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葛溪乡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由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弋阳县葛溪乡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立项的批复弋发改字〔2024〕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弋阳县葛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弋阳县葛溪乡。
2.2规模:批复总投资149.2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294159.45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壹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6)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和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拟投入的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23:00分前获取招标文件。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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