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号回风、进风立井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2采购人: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号回风、进风立井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且通过乡宁县政法委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并在乡宁县政法委和自然资源局备案;对2号回风、进风立井建设项目进行土地征收现状调查、保护地核查、违法占地核查工作,相关报地资料通过县、市、省主管部门核查,并上报至山西省资源厅;协助矿方组织村民代表进行征地听证会、编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号回风、进风立井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2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至少完成一项同类型服务业绩(业绩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5)其他要求:无。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⑥其他禁止情形:无;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4日17:00至2024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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