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硫磺回收装置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炼油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石化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硫磺回收装置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2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623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557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以下装置及设施的建筑工程(建筑物的高度<100米,构筑物高度<120米,建筑面积<150000平米,单跨跨度<39米,不含一段设计提前实施部分)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技术服务:
(1)新建2#7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不含溶剂再生单元);
(2)新建18万标立/时PSA装置;
(3)新建石化110KV变电站(二);
(4)除盐水站、空压站改造;
(5)新建火炬设施及火炬管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以以下资质证书为准: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人单位名称),2018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8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15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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