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XZB-24113614GZH016/01、JNB203-ZB-2412159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ZB-24113614GZH016/01、JNB203-ZB-241215957)已由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第27次党总支(扩大)会议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数量300吨。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采购:
标段(包)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通用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醇基柴油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吨
300
2.3交货地点: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油库
2.4交货期:202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柴油)、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扫描件)并提供该合作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电厂锅炉助燃油项目供应柴油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物资名称型号。
发票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总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4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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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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