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益宁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云南省益宁监狱2025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329634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玖万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其中:
A标段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价):¥237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叁仟元整)
B标段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价):¥24590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玖仟零肆拾元整)
C标段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价):¥513740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叁万柒仟肆佰零伍元整)
D标段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价):¥16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元整)
E标段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价):¥1696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
4.采购需求: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
A
谷物类
1
批
2373000.0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云南省益宁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B
调味品
1
批
2459040.00
C
畜肉类
1
批
5137405.00
D
清真肉
1
批
1630000.00
E
蔬菜类
1
批
1696900.00
注:(1)本项目分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能力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并按标段分别制作、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标段内容对所投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交货时间: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安排,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所供物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6.配送地点:(登录后查看)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项目金额采购完为止,以先达到条件为准。
8.服务标准:配送物资渠道来源正规,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蔬果农残不超标,提供当日农残检测证明;肉类必须是当日宰杀,并提供防疫检测证明;调料类物资需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无变质无腐烂,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新鲜肉类从宰杀到送货不得超过8小时;其余产品按国家食品质量标准进行质保,有明确质保要求产品供货时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本身质保期的2/3。
9.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1355-86小麦粉标准、GB/T1355质量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猪肉卫生标准》、GB/T23351-2009《国家新鲜水果和水果词汇》和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非转基因植物制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B标段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C、D、E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许可内容需满足项目标段要求),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不做要求的除外;
(2)本项目涉及清真食品的,投标人应具备清真食品生产或经营的相关资质或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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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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