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施工1标招标
1.招标条件
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已由宿迁市水利局《关于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宿水办〔2024〕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施工2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泗阳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工程等别为Ⅲ等,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疏浚,岸坡防护,堤防加固,拆(新)建沿线配套建筑物,恢复防汛道路,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743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标段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长8.03km;加固堤防长4.718km;新建桩板式护岸长2.12km、生态组合桩护岸0.98km;恢复防汛道路2.0km;新(拆)建南大滩北引河涵闸、二干涵闸、黄圩路沟涵闸;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285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提供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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