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运河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54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左堤新建堤防工程6.05km(桩号L0+000~L0+541、桩号L4+310~L9+818)。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灌溉和排水泵站新(改)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3.1.7其他要求: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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