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逸仙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配送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DZBGL2024-05C
2、项目名称:桂林市逸仙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配送供应商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物资供应量:按服务期内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5、采购需求:桂林市逸仙中学高中部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1+1+1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3个月,供应商应提出书面续签申请,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供应商,同时须具有相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若所配送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1)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若所配送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3、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
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评标室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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