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对豫P06881D等27辆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及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项目招标
2、项目名称: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对豫P06881D等27辆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及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项目3、采购方式:招标4、预算金额:2,524,500.00元最高限价:25245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鹿财公开-2024-42-1-1第一标段25245002524500是25245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524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鹿邑县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所属豫P06881D等27辆新能源公交车(宇通牌ZK6805BEVG3),对该部分车辆动力电池进行更换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告发布之日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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