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瓦房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7、11号罩棚仓改造及零星工程;
3.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20241203]-0105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197.2248万元;
6.采购需求:罩棚仓改造及零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0月30日;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工程建设地点:洮南市瓦房镇瓦房村;
10.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落实;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吉林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吉财采购〔2021〕50号);
2.3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4执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2.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185号);
2.8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9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参加相关的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全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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