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燃气管道及安全装置改造项目——改造燃气管道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总投资3980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燃气管道15公里,建安工程费约856.5万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41.25万元。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咨询成果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要求。
2.7标段划分:/。
2.8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工程设计: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和设计指导与技术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
(3)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进度控制;
(4)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工程质量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作为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10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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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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