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吉林省
开标时间2024-12-17 09:30:00
项目概况
吉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Z-2024018
项目名称:吉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吉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通勤班车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如履行合同期间乙方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且民警职工乘车反馈好,则可以研究续签1至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类),拟投入本项目车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7)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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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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