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配件供应管理一体化平台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4119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车辆配件供应管理一体化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公交易通科
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车辆配件供应管理一体化平台,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车辆配件供应管理一体化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车辆配件供应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遵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其委托代理人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
定代表人代表授权 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 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1月至磋商日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相 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 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
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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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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