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东山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河东东山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河东东山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河东东山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医院信息“平 台化”,优化医疗业务的数字化流程,实现医院“智慧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河东东山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河东东山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 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说明)。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说明)。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 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 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 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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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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