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制剂备案许可第三方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322、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制剂备案许可第三方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17,600.00元最高限价:13176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LSGZ[2024]301-ZC220-1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制剂备案许可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658800658800
2LSGZ[2024]301-ZC220-2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制剂备案许可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一标段658800658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服务内容:卢氏县中医院院内12个品规的备案许可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标段(6个品规):活血通络丸、清脑定眩丸、补肾强筋丸、参芪和胃健中丸、丹麦控糖丸、强心安神丸(丸剂类型以工艺研究最优选择为准)
第二标段(6个品规):桃红活血合剂、三黄洗剂(外用)、和血益肾复原颗粒、眩晕膏(煎膏剂)、止痛生肌散(外用)、玄麦利咽颗粒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0个月内
5.5质量要求:按要求完成中药制剂备案申报所需项目资料,确保顺利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5.6标段划分:2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0个月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供应商所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制剂剂型范围与所投标段剂型范围一致;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意三个月缴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承诺);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之前通过以下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注:各供应商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出现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以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人,其他标段不再进行推荐。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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