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鸣山泉包装饮用水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南宁伊岭壮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12-26 09:3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鸣山泉包装饮用水项目施工已由南宁伊岭壮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伊岭壮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富鸣山泉包装饮用水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GXGN-2024-261
预算金额(人民币):1526.00万元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马头镇清江村马头镇往上林X039公路旁马头粮所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413.36㎡(约8.12亩),总建筑面积4531.09㎡。其中,成品车间1751.39㎡、一次性和小瓶线生产车间934.60㎡、大桶生产线车间1081.80㎡、清洗消毒车间335.80㎡、办公区域230.80㎡、实验室区196.70㎡。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要求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1 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须凭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
(3)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所投项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4.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南宁市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至09时30分内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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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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