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散货公路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项目 第1、4、6、7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人
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散货公路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项目第1、4、6、7标段(二次),招标人为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散货公路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项目
2.2 项目编号:HLZB--2024397
2.3 招标范围:为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散货公路运输业务。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
第1标段:郑州往返广东线(广州、东莞、中山、佛山、深圳、惠州);
第2标段:郑州往返上海;
第3标段:郑州往返苏锡常+南通线(苏州、昆山、太仓、吴江、常熟、张家港、无锡、江阴、宜兴、常州、南通);
第4标段:郑州往返天津;
第5标段:郑州往返北京线(北京、廊坊);
第6标段:郑州往返宁波线(宁波、宁海、余姚、慈溪、北仑、奉化、象山)。
第7标段:除第1标段-第6标段的其他地区及第1标段-第6标段的非标货物(非标货物是指超尺、超重、不可堆叠的货物);
2.5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8 承运商数量:第1标段入围3家单位;第4、6标段入围2家单位,第7标段(二次)入围10家单位(其中第7标段一次入围单位不再重复入围,投标数量不足的以有效投标人的实际数量为准入围)。
注:同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入围第1标段到第6标段中的2个标段,同时可入围第7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有确保完成运输任务的能力,须配置不少于3辆长途运输车辆和3名驾驶员,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及其车辆营运证明、驾驶员的驾驶证(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合作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行驶证,驾驶证应与车辆相匹配)。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会计制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发布之后)。
3.4.2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单位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线上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需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核过后及时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场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准备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具有确保完成运输任务的能力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第3条资格要求”相关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及其车辆营运证明、驾驶员的驾驶证;(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合作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行驶证,驾驶证应与车辆相匹配。)
(5)提供财务会计制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7)信誉要求承诺函,须符合招标“第3条资格要求”相关要求;
(8)无控股或管理关系承诺函,须符合招标“第3条资格要求;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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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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