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4年“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软件开发服务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4年“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所需软件开发及应用调测服务,包括全民健康大数据平台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预估金额为444.34万元(不含税)。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开发周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90日内开发调试完毕。服务地点:秦皇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保修期:投标人须提供自验收合格(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的保修服务,负责软件升级、漏洞整改、故障处理等。
……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名投标人,中标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单位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
1
全民健康大数据平台软件开发服务
元/项
2358500
2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软件开发服务
元/项
20849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软件开发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证明材料: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或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和对应的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中包含其它服务、货物或工程,应明确本项目同类业绩所占金额,如无法区分,须提供甲方的盖章证明,否则该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不予计算。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3)对于电子订单或结算单据,订单或结算单据中须包含用户电子章,若订单或结算单据无用户电子章,则必须打印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或用户使用部门章,否则无效。4)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须在开发周期内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软件开发服务人员15名;保修期内须至少派遣5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驻场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与软件开发服务人员兼任)。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所有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2024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6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6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8时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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