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职工餐厅承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XLH-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职工餐厅承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结算就餐费用,招标人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
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职工餐厅承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职工餐厅承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职工餐厅承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格式中资格证
明材料,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
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 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职工餐厅承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漯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职工餐厅承租项目;
2、项目编号:BXLH-2024-0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服务患者、患者家属及院内职工用餐:一日三餐、其中早餐主食不低于 6 个品种,
炒菜不低于 4 个品种,汤粥不低于 3 个品种,午餐套餐炒菜不低于 8 个品种,面食不低于 5
个品种,免费汤 1 个,晚餐主食不低于 6 个品种,炒菜不低于 4 个品种,汤粥不低于 3 种,
餐厅配备食品安全员;
采购要求:①确保满足患者及患者家属用餐、保证医护人员正常用餐,经院内职能科室满意
度调查达 80%以上;②各种食材、配料等采购渠道正规(有台账及票据),品牌优质,确保
食品安全;③饭菜质量做到(色、香、味)俱全、营养丰富、卫生,价格不高于行业价格;④食堂各
种设施及管理需符合医院感控要求;⑤服从医院管理,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⑥
需要提供 1 名管理人员,负责对接院内外事务;⑦需要提供 1 名填报各项资料人员。
6、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格式中资格证
明材料,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
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 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不含双休日)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一份);
2、 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
二本),电子版一份,递交到开标现场;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漯河市
五、开启
1、时 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 点:漯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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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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