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5MW/10MWh储能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储能设备物资、储能配套系统集成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5MW/10MWh储能设备采购。
2.2项目概况: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周边草场,新建一座5MW/10MWh储能设施。2.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需满足储能系统接入开关站后能够长期完好运行。具体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系统设备设计:整个储能系统及配套设备的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土建、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等全部设计工作。电气一次设计范围以开关站35kV开关柜为界、电气二次设计范围以开关站二次室设备为界。包含但不限于方案编制、物资及服务类技术规范书并提供技术服务及现场服务等。
2)储能系统供货:储能系统的采购、催交、制造、运输、调试、试运行等;各种设备出厂检测、校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质量保证期间的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①:储能系统主要设备:本工程所有储能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设备。
②:储能系统配套设备及工作:本工程为满足储能系统接入35kV开关柜所需的其它全部配套设备及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升压系统、能源管理系统、二次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温控系统、消防系统、一次供电系统、线缆辅材等。本项目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括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BMS、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
储能集装箱内部设备间电缆、通信、接地等。
设备供货范围以储能升压变压器为界:储能升压变压器、储能系统所有设备及连接线缆均为本次供货范围。储能升压变压器35kV侧出线电缆、电缆头及附件供货不属于本次供货范围。
设备内部接线属于本次供货范围。设备土建基础施工、集装箱及储能升压变压器现场吊装施工、35kV电缆敷设施工不属于本次供货范围。
本项目储能系统由2个2.5MW/5MWh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包含1套5.016MWh储能电池集装箱,接入1套1500V/2.5MW(2500kW×1)变流器+37kV/2500kVA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集装箱。整个工程共包含5.016MWh储能电池集装箱2套,1500V/2.5MW(2500kW×1)变流器+37kV/2500kVA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集装箱2套。
项目采购构网型储能技术,满足构网型储能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交货。调试送电时间计划在2025年5月。
2.5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电力设备供应链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3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储能设备能力,并应提供1项类似业绩证明。
3.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与采购人无法律纠纷。
3.5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
3.6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近三年与招标单位无法律纠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9:30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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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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