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贵安水有限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范围:负责贵安新区南部污水处理厂、贵安新区龙山污水处理厂、贵安新区马场污水处理厂、高峰污水处理厂以及小寨水厂的污泥转运及处置。(花溪南部污水处理厂约10吨/天,龙山污水处理厂约0.5吨/天,马场污水处理厂约0.5吨/天,高峰污水处理厂0.2吨/天,小寨水厂约4吨/天,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1.2、服务期:12个月。
2.1.3、污泥处理处置安全运行与监管:
2.1.3.1、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的监管;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服务单位应保障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1.3.2、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规范,保证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应制定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发生。
2.1.3.3、污泥运输单位和污泥最终处置单位应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并加盖运输单位以及最终处置单位的公章。
3、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投标人可以是运输服务单位也可以是最终处置单位:
运输服务单位:需具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运输一般固体废物的能力;
最终处置单位:需具备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能力,提供能够处置一般固废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资料为证;
3.3、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税证明;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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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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