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百悦大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莲池区百悦大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保定市莲池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经发局备字[2022]24号、莲改发招标核(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保定市莲池区百悦大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南二环北、乐凯南大街东。(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6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6万平方米,以最终施工图为准),包含地上主体工程、地上配套设施、地下车库(含人防)、室外工程(外网工程接至市政接驳点)等,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标段划分:1个标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发包人相关要求。(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60个日历日,以发包人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设计服务期限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相关设计后续服务完全终止结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730个日历日。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施工业绩:须具有近5年(2019年10月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施工合同关键页(至少具备合同首页、签订日期、签章页)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须具有近5年(2019年10月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具备合同首页、签订日期、签章页))
3.1.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各自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承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提供项目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事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2)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注:投标人企业资质改革的同样适用于本项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2020)94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09:00至2024-12-10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