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复建路建设工程施工水泥招标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物资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
3、样品要求:无。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水泥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附件:材料明细表。。
2、厂家要求:无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承兑、资产置换、供应链。
2、支付时间:对账开具发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180天以电汇、承兑、资产置换、供应链模式付款70%,余款根据业主计量款支付。
3、发票约定: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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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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