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桩基施工三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3〕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桩基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
2.2标段划分:4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1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桩基工程(7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55万吨/年裂解芳烃抽提装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170吨/时酸性水汽提装置、3万吨/年高纯丁烯-1装置、轻烃回收改造装置、厂区竖向布置、道路总平面布置、循环系统中罐区(一)、(二)、(三)、公用工程设施、供热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及环保和安全系统炼油污水处理场、化工污水处理场、污水回用处理等)的施工(其中:管桩160m、CFG桩49512m3、灰土挤密桩40m3、灌注桩2650m3、夯实水泥土桩或水泥粉煤灰碎石桩2232m3等,最大桩长约26米,桩径Ф300至Ф800不等),配合竣工验收等。
2.5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2)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申请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6日13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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