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液碱(折百碱)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液碱(折百碱)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发电分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谈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液碱(折百碱)
2.2采购范围:
序号
采购单位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
马莲台发电分公司
液碱
浓度≥30%
吨
550
折百碱
2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液碱
浓度≥30%
吨
150
折百碱
3
六盘山热电厂
液碱
浓度≥30%
吨
80
折百碱
备注:
1.以上采购清单所购生产用液碱,包括负责所供液碱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在运输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及环境污染等一切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为单价据实结算方式。(详见谈判文件,以谈判文件为准)
2.以上采购清单中数量为三个月用量的预估值,以实际用量为准,据实结算,潜在供应商应承担与预估总量存在差异的潜在风险。
2.3服务期
(1)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按采购人通知供货。
(2)马莲台发电分公司2025年,按采购人通知供货。
(3)六盘山热电厂2025年,按采购人通知供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和证明。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能力的投标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且在当地公安部门运输备案的单位承担危化品运输,并提供相应委托协议或合同及运输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3.2业绩要求:谈判商须提供近3年内(2021年至今)具有液碱供货业绩3项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商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和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3.4谈判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预警清单、负面清单及黑名单。
3.5各供应商参与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参与。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6本项目接受直供商(具有药品、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与,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注册方式:
(登录后查看)
5.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5.1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下午16:00前……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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