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青岛疗养院升级改造项目供电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总青岛疗养院升级改造项目供电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全国总工会青岛疗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华全国总工会青岛疗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箱变(+发电机+动力柜)2座,包括香港西路(800kVA箱变+200kW发电机+动力柜)、太平角四路(1000kVA箱变+200kW发电机+动力柜)。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电缆敷设、电缆桥架安装、新建电缆排管、新建电缆井、通过供电主管部门验收送电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
2.2建设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15号、香港西路29号
2.3工程控制价:1450969.39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项目编号:TC249NJYL。
3.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4.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至 2024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1本招标控制价为:1450969.39元。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
均可参加投标。
3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3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13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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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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