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 年泰港公司、输气分公司常规项目(II 类)施工入围招标

发布时间:2024-12-08

2024-2026 年泰港公司、输气分公司常规项目(II 类)施工入围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 ESCRFQ202411290000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6 年泰港公司、输气分公司常规项目(II 类)施工入围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215 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泰港公司、输气分公司常规项目(II 类)施工入围招标项目。本项目中标份额和分配原则为:拟入围 2家单位,预估合同总额 215 万元,排名第一的单位承揽 55%,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揽 4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 年泰港公司、输气分公司常规项目(II 类)施工入围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0979)2024-2026 年泰港公司、输气分公司常规项目(II 类)施工入围招标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公用管道安装 GB1、工业管道安装 GC1)。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 3 项。同类项目指天然气管道工程或燃气场站施工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

等)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6.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 1 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市政、机电安装专业均可),且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①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双面);②建造师证书扫描件,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打印的电子注册证书并由建造师本人签字);③《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B 证)扫描件;④加盖公章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承诺书;⑤至投标截止日前近 6 个月(近 6 个月是指自招标文件发售期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

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议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过扫描证书上二维码,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如存在投标人未提供纸质电子注册证书或者纸质电子注册证书无效或者经扫描后信息不符或者任何导致无法查询等问题的,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均按照废标处理。 

7.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具备 1 个安全员、1 个资料员。安全员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员 C 证,资料员具备资料员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正反

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必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近 6 个月(近 6 个月是指自招标文件发售期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 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施工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11.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

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综合说明:

1.本入围项目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 200 万元的施工项目采购,若单项合同估算价超200 万元,应当采取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本招标范围包括常规工程,涉及高压管道。常规工程是指规划区(包括单点直供项目)燃气中低压市政管道工程、民用户工服户燃气安装工程,包括配合室外管线安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沟槽挖填、道路面层的拆除、恢复等的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和回填、管道穿越、阀井砌筑、调压柜基础砌筑、警示标志敷设、管材倒运、聚乙烯管道敷设、钢管敷设、阀门安装、管道防腐 、管道附件安装、调压与计量设备安装、燃气安全设施安装、管道定位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安装、管道试验、工程验收、质量期维修等工程量清单规定内容。

3.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4.施工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 天(具体项目施工工期以入围后签订的《燃气工程专项施工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6.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省唐山市。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标书费用为每标段(标包)500 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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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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