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4-12-08

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4-11-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二年):320万元;160万元/年。以每月食品供应实际发生数量结算,配送范围:局机关和第一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定边县西环路中段,第二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长城北街264号(定边县希望小学南侧),人民路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南大街96号(广济大药房南侧),贺圈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贺圈镇贺圈路与贺圈一路交叉口西北240米,盐场堡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新业小区北门东侧,安边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安边镇政府西侧,白湾子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白湾子镇政府北侧,樊学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闫铁路王盘山卫生院西侧,冯地坑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冯地坑镇政府南侧,杨井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G244国道定边县杨井市场监管所西侧,郝滩税务分局配送地址为郝滩镇新起点幼儿园南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4)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

方式: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标书费汇款至指定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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