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南胶莱河流域防洪减灾安全达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工程涉及南胶莱河、胶河上游段以及墨水河,共计18.27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及防汛路修筑、河道护岸修建、拦蓄水构筑物修建、交通桥修建、穿堤涵闸修建、信息化等工程。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18.27公里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626222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五、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近5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九、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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