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机组脱硝系统精准喷氨优化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机组脱硝系统精准喷氨优化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机组脱硝系统精准喷氨优化改造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锅炉采用亚临界、自然循环、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露天布置、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布置汽包锅炉。
2.2工程承包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机组脱硝系统机务部分、热控部分、自动控制部分精准喷氨优化改造等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流场分析、CFD仿真及流场优化改造、喷氨管道分区改造、喷氨总量控制系统及分区调平控制系统改造等内容的设计拟定、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储存、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技术服务、运行及维护人员培训、试验(改造前摸底试验、改造后性能验收试验)、检验、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3采购内容: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2.4工期:总工期60天(#1机组30天、#2机组30天,分段实施,投标人需保证每台机组停运后12天内完成整体安装、接线、对点、调试等工作并具备投运条件)。停机时间(暂定):#1机组2025年3月底4月初;#2机组2025年5月底6月初,具体停机时间以省网调度为准。具体工期以招标方下发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不同电厂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脱硝系统精准喷氨优化改造工程类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结算发票和对应的项目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承包范围、签署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关键信息,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运行1年的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4企业信誉: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每天9:00时-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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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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