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物理气相沉积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W2024110703(230203205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复旦大学物理气相沉积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5万元,招标人为复旦大学。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205万元。采购物理气相沉积设备,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物理气相沉积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物理气相沉积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2、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 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 织的负责人);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设计、编
制采购需
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科学进步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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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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