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充填开采地压与岩移沉降自动监测系统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充填开采地压与岩移沉降自动监测系统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充填开采地压与岩移沉降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概况: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充填开采地压与岩移沉降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具体包括莱芜莱新铁矿地压监测系统项目设计服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工期为60日历天,投标人进场及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必须常驻现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地下矿山地压监测或岩移监测相关的项目)。
3.6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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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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