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内蒙古子公司现就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一)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二)按照要求审阅重要合同或有关文件;(三)就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意见及出具重大论证法律意见书;(四)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应其要求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五)草拟、制定、修改、审查内部管理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六)参加民事、商事、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服务期届满,如案件尚未审结,供应商应将案件代理服务延续至案件办理完结。(七)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度不少于2次);(八)应要求,列席其他会议,并就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九)提供整体法律服务方案。(十)提供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依法成立五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三)规范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赔偿的记录;(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律师协会等部门的处罚、未代理与本公司及所投资企业存在利益冲突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提供书面声明。(五)拟派主办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10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检注册,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拟投入本项目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法务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任何一个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发布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的截图);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从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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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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