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研发五期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7-340162-04-01-143619
1.4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
2.5建设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99号江汽集团技术中心。
2.6建设规模: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主要实施内容为在现有乘用车验证中心、商用车验证中心等厂房内改建汽车试制车间、改建研发实验室,改造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约3146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试制中心及实验室机电改造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试制中心、实验室群内部及厂区机电安装改造及土建适应性改造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分布于中心园区各个单体内,实验室具体有:高压动力系统实验室、五电机、热管理系统、混动系统、电控系统联合HIL测试、智能线控底盘、电驱技术综合、轻量化车身制造技术、道路模拟、3D打印实验室、竞品实验室、CPT实验室。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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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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