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档案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档案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
标代理编号:02-09-04A-2024-D-E28121C01)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
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进行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档案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 1 家中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市分公司提供档案管理与数字化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接收、存
储、检索、借阅、下架、归还、销毁以及必要的数字化加工),项目首
年预算含税75万元(后续续约费用预估含税40万元/年,具体项目预算以
实际预算批复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地点:中国上海市全市。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执行1年,如合作情况良好,双方对继
续合作无异议,并签署确认函后,本合同续约1年,但最多可续2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
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个档案存储外包
服务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
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
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
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
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
供自招标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
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
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投标人在上海市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面积不小于2000㎡,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上海本地的库房租赁合同证明或自有房屋证明(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
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
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
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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