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
(1)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
(2)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1 | 政企客户维系和虚拟厅服务 | 按实际订单下发为准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1.1.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人民币995万元(含税),该规模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为准。
1.1.2采购内容:主要采购政企客户维系和政企虚拟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3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1.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投标人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950万元(含)人民币。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和至少3年的市场营销工作经验。提供以上人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证书证明材料、与投标人签署的有效人员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1.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我司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平稳完成与原项目服务商的交接工作。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司承担。”提供承诺书。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并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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