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招标
招标人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吉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吉林省残联康复医院)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潜在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3676号;
2.项目名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3.预算金额:24.00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24.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1.普通轮椅4台;2.腋拐1副;3 手杖4副;4.助听器234台;5.盲杖31支;6.手机读屏软件9套;7.单筒望远镜15副;8.双筒望远镜8副;9.便携式手持电子助视器98台;10.滤光镜4副。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9.供货地点: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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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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