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核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工程技术支持服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工程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描述。
2.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
(元)
1
DNYZC-2024-12-01-357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工程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对海阳核电3、4号机组工程重要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要施工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对关键疑难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分析与论证,形成正式的书面审查、检查评估、分析论证结论,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总人日数控制量:1000人*日。
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描述。
合同约定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符合下表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竞标本次标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工程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或声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目录;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材料,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无违反行贿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受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相应处置的状态;无严重违约事实;投标人所签署的合同,未涉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或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5、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核电厂建造阶段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技术支持的项目业绩;
2、投标人不应为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及主要工程服务商)或存在相互隶属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