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一OPO智慧管理系统平台采购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XZP202411280013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统一OPO智慧管理系统平台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苏省统一OPO智慧管理系统平台采购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交付。最高限价:4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统一OPO智慧管理系统平台采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统一OPO智慧管理系统平台采购服务: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09 09:00到2024-12-16 17:30
获取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0 14: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12-2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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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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