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安保用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安保用工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安保用工服务。
2.2 招标编号:SZZB-24E017-05
2.3 最高限价:3600元/人/月,暂估总价462.24万元/年,其中:1标段:246.24万元/年;2标段:216万元/年。
2.4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备注
1 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安保用工服务(1标段) 服务范围:盘龙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分别为盘龙区行政中心、盘龙区政府第一办公区、盘龙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区纪委监委办公区、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区档案馆办公区、区财政局办公区、区疾控中心办公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9个办公区。负责服务范围辖区内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巡查、医院范围内的人员、医院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出及停放管理、视频监控室的值守等工作。 招标人指定地点
2 昆明市盘龙区杰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安保用工服务(2标段) 服务范围:区住建局、鼓楼街道、区疾控、金樾玖璋小区、祭天山、栗树头项目、石关坡项目、龙泉33亩。负责服务范围辖区内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巡查、医院范围内的人员、医院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出及停放管理、视频监控室的值守等工作。 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本项目不同标段。
2.6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核,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规范及标准,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安保服务,为招标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③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④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注:④条的信用信息查询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损益表)或者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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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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