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惠民雁塔区长延堡街办两网融合智能投放站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爱分惠民雁塔区长延堡街办两网融合智能投放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爱分惠民(陕西)环保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 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范困:本招标项目划分为l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爱分惠民雁塔区长延堡街办两网融合智能投放站采购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爱分惠民雁塔区长延堡衍办两网融合智能投放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5月1 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 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
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存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 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9日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需现金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七、其他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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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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