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克拉玛依地区服务用品采购项目招标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克拉玛依地 区服务用品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保障克拉玛依地区项目(部)服务用品供货,满足经营 需要,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1.6成交服务商数量:选取3家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签订框架合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克拉玛 依地区服务用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2.3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及采购人所列要求。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服务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 原件;
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2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
企业;
(2)财务要求:服务商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没有处于停业整顿、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服务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时 间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并加盖公章。
3.2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相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问题的;
(6)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行为;
(7)在法院有诉讼纠纷的;
3.2.2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人串通谈判,其谈判无效:
(1)不同谈判人的谈判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谈判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3)不同谈判人的谈判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谈判人的谈判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谈判人的谈判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谈判人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谈判 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10:00起至2024年12月12 日19:00,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6.谈判时间
6.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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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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