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备招标CR12SZ-XYWS-01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该项目业主为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在昔阳县污水处理厂内综合楼东边,污水厂南侧空地建设污水处理系统一座,设计规模为10000m³/d,含膜格栅、生化处理系统、MBR深度处理系统、风机房、加药间、配电控制系统及巴氏计量渠和其他配套设施。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A²/O+MBR深度处理工艺,结构形式采用装配式污水厂,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p-N)、总磷(TP)三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V类标准。
本标段计划工期:9个月,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2.1.1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配式污水厂一座,设计规模10000立方米/天,含膜格栅、生化处理系统、MBR深度处理系统、风机房、配电控制系统及巴氏计量渠、加药间和其他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规模10000立方米/天的装配式污水厂中,膜格栅、生化处理系统、MBR深度处理系统、风机房、配电控制系统及巴氏计量渠、加药间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所有投标方的工作将在以下内容中作进一步补充说明。
(1)现场勘查、设备制造、供货、包装、标记及运输到项目实施地点:
(2)工程安装、防腐保温:
(3)电气、仪表安装调试、试验,单机试车、系统清洗、吹扫、气密:
(4)与原有生产系统对接的全部工作及所需材料属投标方工作范围,对接点在本合同项目现场,由招标方指定并确认具体位置:
(5)提供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等资料:
(6)负责本合同工程招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的设备、物资采购及供货工作:
(7)试车与验收。负责本合同工程的安装、单机试车工作,并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8)技术服务。负责本项目采购、施工安装、试车调试完成前的技术服务工作。
(9)备品配件及工程保修:
①负责提供随机备件(设计施工中间交接完成后,投标方负责将剩余的随机备件全部无偿移交招标方)。
②投标方在规定的质保期内负责设备、材料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保修。
(10)培训。负责对招标方的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维护、理论和现场操作培训。招标方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和保险费由招标方承担;培训费由投标方承担。具体的培训计划根据投标方所提交的方案,在合同中确定执行。
(11)投标方提供其工作范围内设备单机试车期间所需的润滑油、脂。
(12)交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等的卸货、保管等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13)中标人应及时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进度,有责任对所供设备安装部位的土建施工提供相匹配的意见,并提供设备预埋件(预留孔洞)图纸,配合土建完成与设备安装相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施工。
(14)中标人应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做出优化,清单与设计图纸中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不相符的,应核实确认后进行采购。
(15)最终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设计图纸包含的设备设施;其他未明确列示的、为满足本项目稳定、可靠运行所必须的设备也在本项目供货范围之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三千万元;
(2)具有环保专项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供货业绩要求:至少提供2019年以来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一份(合同复印件,含正在执行的合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开标当日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开标当日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2、2023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2万元。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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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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