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鹤首商务区视觉设计及宣传片制作项目
1.2、采购编号:0635-2401N577BH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概况:视觉设计方面,Logo设计需符合片区定位、简洁大气、辨识度高,色彩协调且适用于多种场合及材质;VI设计需包含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风格统一;宣传画册简洁大方有特色,内容涵盖商务区概况、优势、规划等,文字简洁重点突出,排版合理美观;宣传片制作方面,鉴于鹤首片区目前大部分仍处于规划阶段,实际场景有限,供应商利用虚实结合的拍摄手法,制作出一部集科技感、未来感、期待感于一体的鹤首总部商务区推介宣传片。
1.5、采购内容:视觉设计(LOGO设计、VI延展设计(CI部分)、宣传画册设计);宣传片制作(Concept&pre-production/策划与前期、Productioncrew/制作人员、Equipment/器材费、PostProduction/后期、Productioncost/制作杂费、AIGC/动画特效)。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1.7、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
1.8、项目预算:493000.00元
1.9、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1.10、成果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1.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等)】。
2.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领取及磋商信息
3.1、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3.3、领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竞争性磋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内容。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3.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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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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